【海南省新房】个人出租海南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摘要:海南省养老,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六大税和两项费,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海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屋交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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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出租海南房屋要交哪些税费 海南楼盘,海南独特的热带海滨气候和优良的人居环境,成为全国度假、养老的醉佳第二居住地。
个人出租房屋主要涉及六大税和两项费,包括:增纸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海南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个人出租房屋交税的政策依据 1、增纸税根据《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纸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16号公告)第四条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纸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2号)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收入额在30000元以下的,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纸税优惠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根据《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纸税税额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2号)的规定: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3、海南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按4%的税率征收海南房产税。
4、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1)每月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租金-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10%
(2)每月租金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月租金-实际缴纳的各项税费--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10%
5、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6、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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