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梅湾房价解析|房屋转租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买房攻略 日期:2019-11-20 03:03:25 浏览量( 编辑:臻房小苏

摘要:石梅湾养老,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

团购V信:1808928470

房屋转租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海南万宁石梅湾楼盘,石梅湾不但环境优美,而且生活节奏平稳,特别适合老年人居住。

房屋转租合同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转租合同是房屋租赁合同的一种,因此其生效首先应当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如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采取法定的形式并经过法定的程序等等。除此之外,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房屋租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房屋转租合同的生效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房屋租赁合同有效且尚未终止

首先,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只有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且尚未终止的,房屋转租合同才可能生效。其次,房屋转租合同中的转租人是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只有承租人享有合法的租赁权,才有资格将其承租的房屋转租给第三人。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承租人对房屋就没有租赁权,当然无权将房屋转租;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已经终止,承租人的租赁权已经消灭,也不再具有转租的资格。转租人无权转租房屋的,转租合同也就当然无效。

(二)经出租人同意

尽管转租的权利基础是承租人的租赁权,但转租必然会影响出租人的利益,同时,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情况下都是认可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租赁房屋。因此,为了保护出租人的利益,也为了坚持意思表示真实的原则,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必须经出租人同意。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该办法第28条规定:“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所谓经出租人同意,既可以是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表示允许承租人转租,也可以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转租。但是,无论何时同意,均应当采取明示的方式,不可以默示同意。同时,转租房屋的数量、期限,用途等均应当经出租人同意,不可超出出租人同意的范围。此外,城市房屋转租合同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或者未办理转租登记备案的,转租行为无效,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房屋转租合同当然也随之解除。《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32条规定:“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石梅湾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责任者给予行政处罚……(三)未征得出租人同意和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擅自转租房屋的,其租赁行为无效,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罚款。”

(三)次承租人须符合法定的条件

次承租人其实就是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承租人,其法律地位就是承租人,称其为次承租人只是为了使其与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相区分,从而明确其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关系。因此,次承租人必须完全符合法律关于承租人的主体资格要求,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承租人主体资格有限制的,完全适用于次承租人。如根据《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规定,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租用或者变相租用城市私有房屋,因特殊需要必须租用的,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这样,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成为城市私有房屋转租合同中的次承租人。

(四)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

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合同,因此,房屋转租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相适应,否则无法生效。例如,除非出租人与转租合同的双方另有约定,转租合同的标的物只能是房屋租赁合同标的物的一部或者全部,不能超出房屋租赁合同的范围;转租合同的期限必须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前届满,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9条规定:“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总之,房屋转租合同只有既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又符合上述特别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石梅湾楼盘排行

石梅湾楼盘推荐

1、欧亚温泉山庄: 均价9300元/㎡,欧亚温泉山庄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兴隆镇迎宾大道,绿化率38%。

2、龙溪谷: 均价6800元/㎡,龙溪谷位于万宁市兴隆热带风情小镇南桥生态新区223国道旁,容积率1.24。

3、伟业莱茵半岛: 均价12500元/㎡,伟业莱茵半岛位于伟业莱茵半岛,开发商是万宁英德置业有限公司。

4、太阳河温泉花园: 均价6800元/㎡,太阳河温泉花园位于万宁市兴隆旅游度假区太阳河畔(康乐园酒店对岸),产权年限40年。

5、海航·橡树林山居: 均价元/㎡,海航·橡树林山居位于海南省万宁市兴隆旅游渡假区兴梅大道东侧,

6、隆源神州半岛: 均价12000元/㎡,隆源神州半岛位于万宁市东澳镇神州,物业费4.20元/平米/月。

7、海韵阳光城: 均价7000元/㎡,海韵阳光城位于万宁市环市二西路(万宁高铁站旁),产权年限70年。

8、永桥尚城: 均价13300元/㎡,永桥尚城位于万宁市望海大道南侧,医院配套有万宁市人民医院、万宁市中西医医院;

9、万城春天: 均价元/㎡,万城春天位于万宁市万州大道人民公园旁,

10、融创日月湾: 均价价格待定往期140万元/套元/㎡,融创日月湾位于海南省万宁市日月湾旅游度假区,产权年限40年。

石梅湾休闲度假:石梅湾依托于独特的生态旅游资源和优越的地理区位优势,以及国家赋予的独一无二的入境旅游优惠政策,海南省确立了旅游国际化发展的道路,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工作成效显著,旅游增长方式已呈现出由适度数量规模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旅游产品从观光旅游型向休闲度假型转变,旅游客源结构由低端向高端转变,旅游产业步入了发展加速、质量提高的转型升级时期,呈现出国际化、度假化、品牌化、高端化的发展趋势。

咨询微信:18898840

如果您还不明白,欢迎扫描右侧二维码了解更多。

扫一扫咨询最新消息